인벤 (Inven)
平台 · 详解依据官方 页面编写,包括平台自身与辅助服务的页面。
概览
Inven(인벤,«Inven»)是一家韩国游戏平台:它同时是一家注册的网络新闻媒体, 也是一组游戏社区。平台这样描述自己:«Inven 是第 1 位的游戏媒体平台, 覆盖 PC、移动和主机全平台的游戏新闻。最新资讯、攻略、社区和电竞, 尽在一处»。 «第 1» 这一说法是平台对自身的宣称,并非独立测量的结果。
结构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编辑内容:新闻、评测、专栏、访谈、视频。 第二部分是围绕具体游戏建立的社区;在核对日期,导航中列出了 Lineage Classic、MapleStory、Lost Ark、FC Online、LoL、WoW、Diablo II 和 IV 的板块(导航中可见该列表)。
就营销而言,Inven 的运作方式更像媒体而非论坛:平台设有广告部门、 一整套广告产品,以及针对每一项产品的介绍资料。而在社区内部自行推广, 则被用户协议直接以一句话明令禁止。
平台在每个页面底部公布法律登记信息: 刊物登记号 «京畿 a51514»,登记日期 2009 年 12 月 14 日,刊物 «Inven (INVEN)», 创刊日期 2004 年 11 月 11 日,发行人朴圭相,主编姜珉佑。 平台作为新闻媒体运作,而不只是一个论坛。
这里有谁
Inven 在公开页面上不发布任何受众数字:既没有访问量,也没有参与者人数, 更没有按游戏划分的细分数据。这类数据被放进商务板块的介绍资料中, 以文件形式下载(介绍资料列表)。
语言是韩语,但平台设有国际方向:商务板块提供 英文和中文的介绍资料,产品中还列有 «全球营销» 以及 «面向北美与欧洲、以及面向南美的全球媒体合作介绍资料»。 此外还单独存在英文项目 InvenGlobal。
年龄。协议没有直接设定门槛,但规定了一个条件: 若申请由未满 14 岁且未获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儿童提交,公司有权拒绝受理。
适用法律为韩国法:争议依大韩民国法律解决, 对于住址在境外的参与者,第一审法院指定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如何开始
注册是一道合同程序:当希望成为参与者的人同意协议和数据处理政策、 提交申请且公司予以受理时,合同即视为成立。
注册方式有两种,两种都要求身份验证:通过 Naver 或 KakaoTalk 账号, 或通过手机验证,后者会收集标识符、密码、昵称、邮箱、姓名、出生日期、 电话号码以及关联标识符 CI;验证工作交由承包方 NICE평가정보、Raonsecure 和 KakaoBank 完成。
没有单独的商业账号。对企业而言入口只有一个——商务部门。 面向企业的页面按方向公布了各个邮箱地址: Biz@inven.co.kr — 业务与合作;Ad@inven.co.kr — 网络广告; Biz@enchantenter.co.kr — 直播与视频;It@inven.co.kr — 品牌合作; Desk@inven.co.kr — 新闻稿;Gstar@inven.co.kr — G-Star 展会营销。 工作时间为工作日 10:00 至 18:00。
可以发布什么
格式与一般论坛和媒体相同:文字、图片、视频、评论、私信、新作投票、图集报道。
你所写文字的著作权仍归你所有,但附有一项保留条款:所发布材料的著作权 属于其作者,但视为参与者已授予公司及其合作方对材料进行部分修改、翻译 和编辑,并在国内外使用的权利。公司有权为编纂词典、开展语言研究和建立 语言数据库,自由收集、存储、修改、传播和复制参与者的材料, 并可在同等范围内许可第三方使用。
协议列举了十项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删除材料的理由——从侮辱、侵犯第三方 权利,到违反协议第 10 条。 还有一套依受害方申请下架的程序:如果公司无法自行判定是否构成侵权, 或预计双方会发生争议,材料将被采取为期 10 天的临时措施。
如何增长
关于广告的规则
它很短,也不留任何余地。第 10 条 «会员的义务»: «参与者不得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借助服务开展广告及其他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对于未经事先同意而开展的此类活动所产生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若此类活动给公司造成损失,参与者应就损失赔偿向公司承担责任»。
请注意最后一句:这里说的不是封停账号,而是赔偿公司的损失。 这一表述针对的不是内容审核,而是诉讼。
紧邻其后的,是一条对群发服务而言很关键的禁令:«传送大量信息, 或传送妨碍服务稳定运行的广告性质信息», 以及«冒充公司员工、管理员或其他与公司相关的人员» 和 «系统性地挑起参与者之间的争执,从而妨碍社区发展的行为»。
处罚另有规定:在违反协议或妨碍服务正常运行时,公司可不事先通知即 发出警告、暂停部分服务、扣除积分、限期暂停使用、无限期暂停使用 或解除合同。
合法的形式
其余的一切都需要购买。商务板块列出了一系列广告产品: «Sajeon-yeye PICK»(预约)、«MPR»、«含游戏攻略的内容产品»、«品牌合作方»、 «IT-Inven 合作方方案»。 广告类产品中还有«整版封面品牌化»,并配有材料准备指南和投放设置指南。 另有线下方向:G-Star 展会营销以及 «Enchant» 演播室租赁。
一条单独的渠道是新闻稿:投稿地址 Desk@inven.co.kr 与其他地址一并列出; 媒体有权不刊发来稿。
向参与者展示广告无需征得同意:公司提供的服务中包含用于推广广告主的服务, 用户仅凭使用服务这一事实即视为同意接受广告展示。 同一处,公司也免除了自身责任:它不保证广告主的广告和促销活动真实可靠, 也不对参与者与广告主交易所产生的损失负责。
公开页面上没有价目表——所有价格都在介绍资料内部。
变现路径
Inven 不向作者付费。协议中既没有广告收入分成,也没有打赏, 更没有面向作者的付费订阅。
平台内部唯一的 «货币» 是积分,而积分不是钱。协议将其定义为 «向每位参与者发放、并随活跃程度和服务使用情况而变动的分值»。 关于积分的处置规则是单方面的:公司可以发放和扣除积分;因处罚被扣除的积分, 若无特殊理由不予恢复;积分制度可随服务政策的调整而变更, 对于重大变更公司会提前通知。
此外还明确禁止以公司未认可的方式获取积分: 参与者不得以影响服务稳定性或未获公司认可的方式使用服务或获取积分, 也不得传播此类方法。 «刷积分» 的做法在这里明确属于违反平台规则。
没有门槛,没有等级,也没有付款。在 Inven 上赚钱只可能发生在广告主 或平台承包方一侧,而不是作者一侧。
工具与自动化
Inven 不提供自己的公开发布接口。协议第 17 条名为 «使用 API 的服务», 但讲的是另一件事——讲的是平台从中获取数据的第三方接口: 公司可在获得参与者同意的前提下提供使用第三方所提供 API 的服务, 不对该 API 的缺陷及所获信息中的错误负责,参与者有权随时撤回同意。 在实践中,这说的是来自发行商接口的游戏统计数据,而不是以程序方式在 Inven 上发布内容的可能性。
发布他人内容同样受到限制:参与者不得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复制、修改、 翻译、出版和传播著作权归公司所有的材料, 或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举报违规另有专门渠道: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列出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 070-4164-2816 和邮箱 privacy@inven.co.kr。
限制与规则
- 未经同意的广告。 禁止;参与者须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负责。
- 群发与广告性群发。 禁止,视为妨碍服务稳定运行。
- 年龄与再次注册。 未满 14 岁且未获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儿童的申请可被拒绝; 自愿退出后 3 个月内、被公司解除合同后 1 年内不得重新注册。
- 材料的权利。 著作权仍归你所有,但平台获得编辑、翻译和使用材料的权利, 其中包括用于语言数据库,并可将该权利转授第三方。
- 数据留存。 合同解除后留存 3 个月,若由公司主动解除, 关联标识符 CI 留存 1 年; 依法律规定——展示与广告记录 6 个月,合同记录 5 年, 消费者投诉记录 3 年,访问记录 3 个月。
- 现行版本。 协议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适用; 变更时公司至迟提前 7 天告知,若变更对参与者不利,则提前 30 天告知。
适合谁
适合进入韩国市场的游戏发行商和开发者:Inven 有一整套面向上线的现成产品, 从预约推广到整版封面品牌化,还有面向新闻稿的编辑渠道以及 G-Star 上的亮相。 适合有国际计划的公司和游戏硬件厂商:平台设有全球营销和品牌合作的独立方向, 并配有各自的联系方式。
不适合以 «以品牌名义» 的方式在社区里做自然存在:任何未经事先同意、 借助服务营利的行为都被禁止,而制裁手段被明确写为赔偿公司损失。 不适合通过普通账号开展工作的代理机构,也不适合自动化:平台没有自己的 发布接口,群发另有明文禁止。
来自事实库的已核实数据
本详解所依据的已核实数据摘要。
平台简介
与数据库记录一致:«인벤은 PC·모바일·콘솔 등 모든 플랫폼의 게임 소식을 다루는 No.1 게임 미디어 플랫폼입니다»
自述:这是平台对自身的表述,不是独立评价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已登记的网络媒体:登记号«경기 아51514»,登记日期 14.12.2009,刊名«인벤 (INVEN)»,创刊 11.11.2004 · 来源标注的日期为 2025-06-26
发行人 박규상,主编 강민우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与库中的记录一致:«인벤은 PC·모바일·콘솔 등 모든 플랫폼의 게임 소식을 다루는 No.1 게임 미디어 플랫폼입니다…»
未发现与库的差异;«No.1»是平台对自己的宣称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账号与访问
未满 14 周岁的儿童在没有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提交的申请可能被拒绝 · 来源标注的日期为 2025-06-26
第 6 条第 3 款第 3 项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自愿解除合同后 3 个月内、由公司主动解除后一年内,重新注册可能被拒绝 · 来源标注的日期为 2025-06-26
第 6 条第 4 款和第 5 款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通过 Naver 或 KakaoTalk 注册,或者通过手机验证注册;收集 ID、密码、昵称、邮箱、姓名、出生日期、电话号码和 CI
身份验证委托给 NICE평가정보、Raonsecure、KakaoBank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内容
著作权仍归作者,但公司及其合作伙伴获得修改、翻译和编辑材料并在国内外使用(包括用于语言数据库)以及许可第三方这样做的权利 · 来源标注的日期为 2025-06-26
第 15 条第 2 款和第 3 款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若公司无法自行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可依受害方的申请对材料采取 10 天的临时措施 · 来源标注的日期为 2025-06-26
第 14 条第 3 款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广告
按方向设有不同邮箱:Biz@inven.co.kr(商务与合作)、Ad@inven.co.kr(网络广告)、It@inven.co.kr(品牌合作)、Desk@inven.co.kr(新闻稿)、Gstar@inven.co.kr;工作日 10:00–18:00
资费只包含在可下载的方案文件中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已列出的广告产品:사전예약 PICK(预约)、MPR、含游戏攻略的内容产品、品牌合作
价格未公开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使用服务即视为同意展示广告;公司不保证广告的真实性,也不对与广告主交易造成的损失负责 · 来源标注的日期为 2025-06-26
第 13 条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限制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参与者无权利用服务开展广告及其他营利活动;给公司造成损害时,参与者须承担赔偿责任 · 来源标注的日期为 2025-06-26
关键:协议第 10 条第 3 款。处罚不仅是封禁,还包括赔偿损失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禁止传输妨碍服务稳定运行的大量信息和广告性质的信息 · 来源标注的日期为 2025-06-26
第 10 条第 7 款第 8 项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违反协议时可不经事先通知采取:警告、暂停部分服务、扣除积分、限期和无限期停用、解除合同 · 来源标注的日期为 2025-06-26
第 19 条第 2 款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法律
适用大韩民国法律;对于地址在境外的参与者,一审法院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 来源标注的日期为 2025-06-26
第 21 条;协议现行版本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生效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已指定青少年保护负责人;联系方式:电话 070-4164-2816,邮箱 privacy@inven.co.kr
青少年保护政策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API 访问
没有自有的发布 API;协议第 17 条«使用 API 的服务»描述的是平台从中获取数据的第三方 API · 来源标注的日期为 2025-06-26
公司不对第三方 API 的缺陷负责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
语言
首页界面语言:ko
语言取自标记属性,各语言版本取自 hreflang
来源, 已核查 2026-07-28